雕塑系举办道德与法律教育活动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5-11-23 [来源]:雕塑系  [浏览次数]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雕塑系举办道德与法律教育活动 

 

      2015年11月,2015级新生举行了‘道德与法律’主题的班会活动。此次班会的意义在于增强班级同学间联系,丰富同学的课余活动,开拓同学的视野。提升法律观念。丰富课余生活。

     大学时光是人生最青春的时光,同时也是一个人的世界观,人生观,价值观发展成熟的重要阶段,老员工是未来祖国的顶梁柱,国家需要有着正确的三观和良好思想道德修养的老员工。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,作为法治国家的我们,作为当代老员工的我们确实需要对法律有着一定的认识和了解。

    我国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文化大国,从古至今,对于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的培养一直都是非常重视的,对一个人的评价也是从思想道德修养方面作为首要因素考虑的,在一些公众场合我们的行为修养代表了一个家庭,而当我们在国外我们的行为修养就代表了国家,由此可见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理解、尊重、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保证,公民守法的意识和行为不会自然产生,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,法律意识的指导下所具备的,具有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,就会意识不去挑战法律权威,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,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。老员工树立法律意识,是我国作为法治国家的要求,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。

我们应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,这是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前提,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是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方式。还要掌握法律方法,因为法律方法是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,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,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,然而我们要培养法治思维方式,必须掌握法律方法。在我们掌握这些后,还要积极的参与法律实践,化理论为实践,为法治社会作出贡献。